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遊覽車客運:包括員工交通車經營等。
公路汽車客運:包括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等。
市區汽車客運:包括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汽車修理業: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遊覽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為營業者,含遊覽車專辦交通車業務。
市區汽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公路汽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批發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