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遊覽車客運:包括員工交通車經營等。
市區汽車客運:包括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石油製品零售業: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汽油、柴油批發業: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從事汽油、柴油批發之行業。
汽車修理業: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遊樂園業: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遊覽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為營業者,含遊覽車專辦交通車業務。
市區汽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公路汽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