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道路清潔服務廢水及污水處理電力供應:包括太陽能、風力、水力、火力及核能等發電。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自來水管承裝商:依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之規定,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設備等工程之行業。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工程技術顧問業: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規定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都市計劃、機械工程、冷凍空調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安全、水土保持、應用地質、交通工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科別之工程(如採礦工程等),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等技術服務事項,包括規劃與可行性研究、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協辦招標與決標、施工監造、專案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並以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技師科別工程為限。
- 從事下列各類國內外計畫之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整體規劃、工程設計、採購、計畫管理、施工監督、施工管理及維護運轉及其顧問業務:
- 火力發電計畫與其相關設施。
- 核能發電計畫與其相關設施。
- 汽電共生、地熱、太陽能及風力等發電計畫及其相關工程。
- 電力輸送、變電及配電系統。
- 環境工程、垃圾焚化、廢料處理及其相關設施。
- 水處理、給水工程及其相關設施。
- 燃煤及大宗物料之儲存、輸送及其相關設施。
- 能源轉換、管理及其相關工程規劃。
- 基本建設工程如交通運輸、捷運系統、電訊、鐵路、公路、機場及海港。
- 工廠建廠設計及擴建工程。
- 空調及冷氣工程。
- 受政府工業主管單位委託辦理工業區之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營造業除外)。
- 接受委託辦理巿地規劃、重劃及社區開發研究分析顧問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 遊樂區規畫(建築師業務除外)。
- 制度規劃工程。
- 工業計畫。統包前項業務(營造業及建築師及其他相關目的事業法令規定之業務除外)。
- 接受前項各計畫之委託轉發包業務。
- 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