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工程技術顧問業服務的公司、店家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規定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都市計劃、機械工程、冷凍空調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安全、水土保持、應用地質、交通工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科別之工程(如採礦工程等),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等技術服務事項,包括規劃與可行性研究、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協辦招標與決標、施工監造、專案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並以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技師科別工程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