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禾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不動產買賣其他污染整治:包括有毒物質清除受污染地下水整治、受污染水面消毒及清理、受漏油污染海洋及沿岸清理、油溢清理等。
自來水總管及市區管線營建淤泥疏濬工程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下列工程之行業:
一、水污染防治工程。
二、空氣污染防治工程。
三、噪音及震動防制工程。
四、廢棄物處置資源化處理工程。
五、土壤污染防治及復育工程。
六、環境監測工程。
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下列工程之行業:
一、地下電信管線結構體工程。(不含電線電纜)
二、地下電力管線結構工程。(不含電線電纜)
三、地下自來水管直徑二千五百毫米以上之幹管工程。
四、下水道幹管工程。
五、地下水利管渠工程。
六、地下共同管道結構體工程。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指承攬下水道用戶接用下水道以排洩下水之管渠及有關設備裝修工程業務之行業。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廢(污)水處理業: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疏濬業: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