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宏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室內設計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室內裝潢工程、庭園綠化工程、景觀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及會場佈置之承
- 攬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 鐵工工程承攬業務︹營造業除外︺。
- 油漆、噴漆工程業務︹營造業除外︺。
- 裝潢材料、建材買賣、傢俱、廚具、?浴設備、裝飾品買賣按裝、人工草皮之
- 買賣、舖設業務。
- 冷氣機、冰箱、電視機、洗衣機、冷凍櫃電器製品之買賣業務。
- 油毛氈、PU防水膠及防水材料之買賣及防水材料加以施工補漏業務。
- 視聽器材、監視系統設備、事務機器、廣播音響之買賣及按裝業務。
- 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代理國內外廠商前各項產品之投標報價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