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綜合商品批發不動產投資開發:包括住宅大樓、車站共構宅、新市鎮、工商綜合區等投資開發。
餐館、餐廳:1.包括各式本國及異國料理餐廳,主要以供應食物和飲品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商店,多為顧客入座後點菜,由服務人員送上菜餚。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5611-17子類「吃到飽餐廳」。
觀光旅館:包括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等。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業務。(1)客房出租業務。
- (2)附設餐廳、咖啡廳、酒吧間、夜總會。
- 其他經交通部核定與觀光旅館有關之業務。
- 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 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及洗車業務之經營。
- 事務機器、事務用品之買賣、租賃業務。
- 服裝、飾品、書籍、照相器材、竹木製品、鐘錶、嬰兒用品、運動器材、珠寶、藝術品等之買賣、代理業務。
- 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 超級巿場、健身房之經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