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其他建築工程:包括工廠、旅館、營房、辦公廳舍、醫院及療養院、劇院、倉庫、學校、博物館、室內運動場館、室內娛樂場所、車站、航空站、加油站、寺廟等營建。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建築經理業: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都市更新重建業: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重建事業。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建材零售業: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建材批發業: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土石採取業: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