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合興發紙器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其他資源回收處理:包括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回收處理、廢機器拆解等。
其他紙容器製造:包括利樂包、鋁箔包、紙杯、紙盒、紙製文件盒、紙瓶、紙罐、紙板箱、紙棧板等製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紙容器製造業:從事以紙板、瓦楞紙、浸蠟紙、強力紙等製造密封或通氣之容器或紙袋之行業。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