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堂水產行(馬公市水產品批發業)

殿堂水產行應該怎麼走

殿堂水產行登記資料

殿堂水產行董監事名單

    殿堂水產行經理人名單

      殿堂水產行營業項目

      • 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
      • 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
      • 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
      • A301030水產養殖業
      • A401040畜牧服務業
      • C114010食品添加物製造業
      • C199990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 C301010紡紗業
      • C302010織布業
      • C303010不織布業
      • C306010成衣業
      • 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
      • C701010印刷業
      • C802100化粧品製造業
      • C802110化粧品色素製造業
      • 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 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
      • 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
      • 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 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
      • 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
      • F2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
      •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 F106030模具批發業
      • F401010國際貿易業
      • F501030飲料店業
      • I101070農、林、漁、畜牧顧問業
      •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 JZ99080美容美髮服務業
      •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 J101080資源回收業
      •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 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
      • J701080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 J901020一般旅館業
      • JE01010租賃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2項,不得於住宅區使用電力及氣體燃料(使用動力不包括空氣調節、抽水機及其附屬設備)超過三匹馬力,電熱超過三十瓩(附屬設備與電熱不得流用於作業動力)、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一百平方公尺或其地下層無自然通風口開窗面積未達廠房面積七分之一)者。
      •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六目、第七目、第十二目規定住宅區不得作彈棉作業者,醬、醬油或其他調味品之製造者、塑膠類之製造者。
      • ※同條第一項第十六款、第十七款、第十八款、第二十款規定住宅區不得作人造或合成纖維或其中間物之製造者、合成染料或其中間物、顏料或塗料之製造者、從事以醱酵作業產製味精、氨基酸、檸檬酸或水產品加工製造者、紡織染整工業。
      •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五目規定,住宅區不得從事印刷等使用動力超過零點七五千瓦者。
      •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一項第7款,不得於住宅區設立各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不在此限。
      •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一項第三款,住宅區不得作樓地板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之大型商場(店),又同條第二項住宅區作為商場(店),限於使用建築物之第一層及地下一層。
      •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二項,住宅區作為美容美髮服務業者,限於使用建築物之第一層、第二層及地下一層。
      • ※惟實際營業應遵守都市計畫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有關住宅區相關規定。
      •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