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倉儲經營其他汽車貨運:包括附駕駛之貨車租賃、附駕駛之卡車租賃、汽車路線貨運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車胎批發業: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汽車拖吊業:汽車拖吊之行業,含機車拖吊。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其他汽車服務業: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廣告傳單分送業: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依產業創新條例及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貨物(含危險品)裝卸承攬業務之行業。
船舶勞務承攬業:承攬商港區船舶掃艙、隔艙、敲莒、烤莒、油漆、船上貨物或貨櫃之固定及解脫等勞務之行業。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貨櫃出租業:指貨櫃所有人以貨櫃出租與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收取租金之事業。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汽車貨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經營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物品快遞、收送服務亦屬本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