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助工程行應該怎麼走
磊助工程行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92640989
- 商業名稱:磊助工程行
- 資本額(元):248,000
-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010鄰清水88號 郵遞區號
- 組織種類:獨資
- 是否開立發票:是
- 登記機關:花蓮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石君忠
- 出資額(元):248,000
- 現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組織類型:獨資
- 地址: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清水88號 郵遞區號
- 財稅設立日期:2023/11/23 (民國 112/11/23)
- 核准設立日期:2023/11/27 (民國 112/11/27)
- 最近異動日期:2023/11/27 (民國 112/11/27)
磊助工程行董監事名單
磊助工程行經理人名單
磊助工程行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包括煉油廠、室外停車場等營建。
模板工程:包括模板加工、放樣、組合、支承及拆除等工程。
道路工程:包括道路開闢及營建、道路保養及修護、路面鋪設工程、地下道、排水箱涵、捷運軌道、人行道等營建。
其他建築工程:包括工廠、旅館、營房、辦公廳舍、醫院及療養院、劇院、倉庫、學校、博物館、室內運動場館、室內娛樂場所、車站、航空站、加油站、寺廟等營建。
園藝服務業: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造林業:從事一般林木之採種、移植、種植、保護及管理之行業。如林木採種、林木栽植、育林、森林保護、森林防火、林相改良、林木病蟲害防治等。
其他林業:從事 A201 至 A202 小類以外之其他林業之行業。
土石採取業: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電纜安裝工程業: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電焊工程業: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冷作工程業: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噴砂工程業: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交通標示工程業: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鎔爐安裝業:鎔爐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鑽孔工程業: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五金零售業: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水器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建材零售業: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病媒防治業: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貨櫃出租業:指貨櫃所有人以貨櫃出租與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收取租金之事業。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廣告傳單分送業: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作物栽培服務業: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
糧商業: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模板工程:包括模板加工、放樣、組合、支承及拆除等工程。
道路工程:包括道路開闢及營建、道路保養及修護、路面鋪設工程、地下道、排水箱涵、捷運軌道、人行道等營建。
其他建築工程:包括工廠、旅館、營房、辦公廳舍、醫院及療養院、劇院、倉庫、學校、博物館、室內運動場館、室內娛樂場所、車站、航空站、加油站、寺廟等營建。
園藝服務業: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造林業:從事一般林木之採種、移植、種植、保護及管理之行業。如林木採種、林木栽植、育林、森林保護、森林防火、林相改良、林木病蟲害防治等。
其他林業:從事 A201 至 A202 小類以外之其他林業之行業。
土石採取業: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電纜安裝工程業: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電焊工程業: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冷作工程業: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噴砂工程業: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交通標示工程業: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鎔爐安裝業:鎔爐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鑽孔工程業: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五金零售業: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水器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建材零售業: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病媒防治業: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貨櫃出租業:指貨櫃所有人以貨櫃出租與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收取租金之事業。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廣告傳單分送業: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作物栽培服務業: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
糧商業: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