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村環保實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建築廢棄物清除土石採取業: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疏濬業: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
礦石批發業: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病媒防治業: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廢(污)水處理業: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從事提供技術或人力以執行放射性廢料之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之行業。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經營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之行業。
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業:依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規定,將營建混合物加以分類及處理之行業。但從事單純經營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務應歸入J101110(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細類。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