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同實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絲織、麻織、棉織、毛織品批發:包括呢絨、綢緞等批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零售之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業: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