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租賃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紙漿製造業:從事木材、竹、草、蔗渣、廢布、廢紙、下腳棉花及其他植物纖維製造紙漿之行業。
紙製造業:從事紙張、紙板及其製品製造之行業。包括紙張製造業、紙板製造業等。但瓦楞紙板製造歸入C601030 紙容器製造業。
紙容器製造業:從事以紙板、瓦楞紙、浸蠟紙、強力紙等製造密封或通氣之容器或紙袋之行業。
加工紙製造業:以紙或紙板製造加工紙類之行業。
家庭及衛生用紙製造業:從事以紙漿、紙等製造家庭或衛生用紙之行業。但不織布紙巾之製造應歸入C303010(不織布業)細類。
其他紙製品製造業:從事 C601010 至 C601050 細類以外之其他紙及紙製品製造之行業。紙帽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事以石油或天然氣產製石化基本原料及中間產品之行業。其中石油化工原料包括無環烴(如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正己烷、乙烯、丙烯、正丁烯、丁二烯、異丁烯、乙炔、氟氯碳化物等)、環烴(如苯、甲苯、乙苯、苯乙烯單體、烷苯、異丙苯、環己烷等)、烴衍生物(如氯乙烯單體)、醚及衍生物(如環氧乙烷、氧化丙烯、甲基第三丁基醚等)、醛酮化合物(如甲醛、乙醛、丙酮、丁醛、甲基異丁基酮等)、醇化合物(如甲醇、乙二醇、丙二醇、異丙醇、丙三醇、異戊四醇等)、酚及化合物(如酚、丙二酚等)、合成酸及衍生物(如冰醋酸、醋酸乙烯、對苯二甲酸二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馬來酐、己二酸等)、合成胺(如己內醯胺、三聚氰胺、環己胺、己二胺等)及無水氨、炭黑等。有關乙醇之製造,應歸非食用酒精製造業。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電纜安裝工程業: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維護。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石油製品批發業: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石油製品零售業: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電信器材零售業: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一般投資業: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創業投資業: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投資顧問業: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