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淡然藝術工作室營業項目
戲劇創作:包括劇本等創作。
劇團:包括戲劇、歌劇、歌舞劇、話劇、國劇、地方戲、皮影戲、木偶戲、布袋戲、歌仔戲等。
舞團:包括舞蹈演出等。
線上影片節目製作:1.包括以網際網路傳輸、播放之影片及節目製作。2.不包括經由電視傳播之節目製作,應歸入5911-13「電視節目製作」。3.不包括經由電影院放映之影片製作,應歸入5911-14「電影片製作」。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電影片製作業: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業: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映演業:以發售門票,映演電影片為主要業務之事業。
動畫影片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指透過文字、圖像、動畫、道具、互動式表演、互動式電子設備(行動電話、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平板電腦等)方式營造情境,供大眾以解謎或任務方式體驗文化創意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