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循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該怎麼走
台灣循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42985677
- 商業名稱:台灣循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額(元):4,0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180910
- 財稅營業地址:屏東縣屏東市瑞光里民勇路23號1樓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屏東縣屏東市瑞光里民勇路23號1樓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公司狀況:解散 (109年01月03日 經授中字 第10933005950號)
- 公司名稱:台灣循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屬性:閉鎖性
- 資本總額(元):
- 實收資本額(元):4,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公司所在地:屏東縣屏東市瑞光里民勇路23號1樓 郵遞區號
-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每股金額(元):無票面金額
-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4,0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18/09/10 (民國 107/09/10)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19/03/05 (民國 108/03/05)
- 財稅設立日期:2018/09/10 (民國 107/09/10)
台灣循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監事名單
- 監察人:孫國昌 ( 持有股份數:3,000,000 )
台灣循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名單
台灣循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其他污染整治:包括有毒物質清除受污染地下水整治、受污染水面消毒及清理、受漏油污染海洋及沿岸清理、油溢清理等。
堆肥處理資源回收物清除廢水及污水處理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污)水處理業: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生物技術服務業: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天然氣輸入業:依天然氣事業法第3條規定,指由國外進口液化天然氣,供應國內公用天然氣事業、工業、電業、汽電共生系統或運輸等用戶之事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零售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肥料零售業:指經營肥料零售之行業。
飼料零售業: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零售之行業。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回收物料批發業: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肥料批發業:指經營肥料批發之行業。
飼料批發業: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熱能供應業: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汽電共生業: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一般儀器製造業:種科學儀器如一般測量器械,一般檢驗器械,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用一般儀器及特殊設計儀器,汽車、船舶、航空器之各種記錄儀器及量度儀表、工業用檢驗、記錄、量度、控制儀表、各種監控器材等製造之行業。包括六分儀、迴轉儀、粘度計、氣壓計、製圖機、積分儀、濕度計、瓦特計、水平儀、安培計、地震計、探空儀、指北針、風力儀、計數器、示波器、氣流計、數學儀器、燃氣儀表、電測儀器、氣象儀器、面積儀器、航海羅盤、航海儀器、示範模型、水文儀器、地質儀器、電導測定器、塵埃分析器、光譜分析儀、質子加速器、數學繪圖儀、三次元量床、土壤分析器、魚群探測儀、熱工測驗機、織物試驗機、氣體分析器、顯微切片機、電子加速器、頻率測定器、紙類試驗機、環境測驗儀、質譜分析儀、流量校正器、化學實驗儀器、色譜層析設備、核子衝擊設備、電子試驗儀器、電路試驗儀器、物理實驗儀器、工業材料試驗機、高速離心分離機、放射線測驗儀器、真空器及感測器、機械精度控制儀器、船用遠航(羅遠)儀、自動生物化學分析設備(限供動物或研究室使用,如為人體用屬醫療器材範圍)等。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從事污染防治器材、設備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熱處理業:從事以鋼鐵熱處理或其他非鐵金屬熱處理之行業。如鋼鐵熱處理、化學蒸鍍處理、物理蒸鍍處理、非鐵金屬熱處理、機械零件熱處理、金屬製品熱處理等。
工業助劑製造業: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製造之行業。
清潔用品製造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環境用藥製造業: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分裝行業。如蚊香、殺蟲劑(環境衛生用)等之製造。
肥料製造業:從事以化學方法製造化學肥料與土壤改進劑等行業。有機肥料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從事以精密化學操作製造高純度化學元素,各種無機及有機試藥,及放射性物質等以供測定、分析、試驗等使用之行業。
其他畜牧業:從事A401細類以外畜牧之行業。從事蠶、蜂飼育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畜牧場經營業:經營種畜畜牧場、種禽畜牧場、生產畜牧場等之行業。
水產養殖業: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而出售成體或幼體之行業。包括海面養殖業、內陸養殖業、其他水產養殖業。
作物栽培服務業: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堆肥處理資源回收物清除廢水及污水處理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污)水處理業: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生物技術服務業: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天然氣輸入業:依天然氣事業法第3條規定,指由國外進口液化天然氣,供應國內公用天然氣事業、工業、電業、汽電共生系統或運輸等用戶之事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零售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肥料零售業:指經營肥料零售之行業。
飼料零售業: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零售之行業。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回收物料批發業: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肥料批發業:指經營肥料批發之行業。
飼料批發業: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熱能供應業: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汽電共生業: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一般儀器製造業:種科學儀器如一般測量器械,一般檢驗器械,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用一般儀器及特殊設計儀器,汽車、船舶、航空器之各種記錄儀器及量度儀表、工業用檢驗、記錄、量度、控制儀表、各種監控器材等製造之行業。包括六分儀、迴轉儀、粘度計、氣壓計、製圖機、積分儀、濕度計、瓦特計、水平儀、安培計、地震計、探空儀、指北針、風力儀、計數器、示波器、氣流計、數學儀器、燃氣儀表、電測儀器、氣象儀器、面積儀器、航海羅盤、航海儀器、示範模型、水文儀器、地質儀器、電導測定器、塵埃分析器、光譜分析儀、質子加速器、數學繪圖儀、三次元量床、土壤分析器、魚群探測儀、熱工測驗機、織物試驗機、氣體分析器、顯微切片機、電子加速器、頻率測定器、紙類試驗機、環境測驗儀、質譜分析儀、流量校正器、化學實驗儀器、色譜層析設備、核子衝擊設備、電子試驗儀器、電路試驗儀器、物理實驗儀器、工業材料試驗機、高速離心分離機、放射線測驗儀器、真空器及感測器、機械精度控制儀器、船用遠航(羅遠)儀、自動生物化學分析設備(限供動物或研究室使用,如為人體用屬醫療器材範圍)等。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從事污染防治器材、設備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熱處理業:從事以鋼鐵熱處理或其他非鐵金屬熱處理之行業。如鋼鐵熱處理、化學蒸鍍處理、物理蒸鍍處理、非鐵金屬熱處理、機械零件熱處理、金屬製品熱處理等。
工業助劑製造業: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製造之行業。
清潔用品製造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環境用藥製造業: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分裝行業。如蚊香、殺蟲劑(環境衛生用)等之製造。
肥料製造業:從事以化學方法製造化學肥料與土壤改進劑等行業。有機肥料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從事以精密化學操作製造高純度化學元素,各種無機及有機試藥,及放射性物質等以供測定、分析、試驗等使用之行業。
其他畜牧業:從事A401細類以外畜牧之行業。從事蠶、蜂飼育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畜牧場經營業:經營種畜畜牧場、種禽畜牧場、生產畜牧場等之行業。
水產養殖業: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而出售成體或幼體之行業。包括海面養殖業、內陸養殖業、其他水產養殖業。
作物栽培服務業: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