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巨遊艇事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冰果店、冷(熱)飲店:包括豆花店、冰淇淋店等。
餐館、餐廳:1.包括各式本國及異國料理餐廳,主要以供應食物和飲品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商店,多為顧客入座後點菜,由服務人員送上菜餚。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5611-17子類「吃到飽餐廳」。
未分類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包括摩天樓展望台等。
船舶出租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商港區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從事商港區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務之行業。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從事船舶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船舶專用機械及其零件、海上結構物等。
一般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運動訓練業: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研究發展服務業: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船舶勞務承攬業:承攬商港區船舶掃艙、隔艙、敲莒、烤莒、油漆、船上貨物或貨櫃之固定及解脫等勞務之行業。
海難救護業:維護船舶航行安全及處理海水油污,從事海難救助而收取報酬之事業。
打撈業:從事打撈沉船或物資之行業。
船舶出租業:從事以船舶(含遊艇、小船)光船出租與他人使用而收取租金之行業。
小船經營業:從事載客貨小船運送業務之行業。
漁業服務業:提供漁業生產服務之行業,如漁業補給業。
娛樂漁業: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