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通風、空調系統裝修工程:包括家用冷氣、系統空調、無塵室空調等系統裝修工程。
管道工程:包括飲用水設備裝修、廚房及衛浴管道裝修、消防自動噴水系統裝修、結構體內部各種配管、接管等工程。
家用空調器及其零件零售家電(視聽設備及家用空調器具除外)零售其他家用電器零售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非屬電信工程業施工範疇之簡易電信設備安裝工程業,如電話、電報線路裝設工程,通信數位網路系統安裝、維護。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噴砂工程業: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電纜安裝工程業: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冷凍空調工程業: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從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相關工程之鑑定、檢驗、施工、安裝、測試、維護、保養等項目之事業。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指承攬下水道用戶接用下水道以排洩下水之管渠及有關設備裝修工程業務之行業。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自來水管承裝商:依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之規定,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設備等工程之行業。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