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聚軒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珠寶零售:1.包括鑽石、瑪瑙、翡翠、珍珠、珊瑚等寶石及其飾品零售;亦包括玉首飾零售。2.不包括符合已取得「旅行購物保障作業規定」之資格核定,且限定消費者對象為經由旅行社接待團體顧客,並從事珠寶零售之旅行購物保障商店,應歸入4745-14「珠寶零售(專營經由旅行社接待團體顧客之旅行購物保障商店)」。
珠寶批發:包括鑽石、瑪瑙、翡翠、珍珠、珊瑚等寶石及其飾品批發;亦包括玉首飾批發。
珠寶及貴金屬飾物製造:包括項鍊、耳環、戒指、頭飾等珠寶及貴金屬製之裝飾品製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零售之行業。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珠寶及貴金屬製品製造業:從事珠寶及貴金屬之鑲嵌、鏤刻或琢磨,以製造各種首飾、案頭裝飾品及其他製品之行業均屬之。寶石琢磨及錢幣鑄造亦歸入本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