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美藝術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藝文作品展覽活動籌辦:包括古文物展覽活動籌辦。
其他未分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包括古董、珠寶及藝術品鑑價服務、氣象預報、專利權經紀、ISO認證、代辦移民等。
書籍、雜誌批發:包括已錄製書籍內容之CD或DVD、賀卡、報紙、有聲書光碟等批發。
書籍、雜誌零售:包括已錄製書籍內容之CD或DVD、賀卡、報紙、有聲書光碟等零售。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花藝設計業:從事花藝設計、技術顧問之行業。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