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得建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不動產租賃不動產買賣不動產仲介:包括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等。
不動產投資開發:包括住宅大樓、車站共構宅、新市鎮、工商綜合區等投資開發。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水器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水器材料批發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