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瞬多媒體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公開展示廣告:包括創作及設計於公共場所展示之廣告活動,如招牌廣告、車身廣告、公車站牌廣告、店面櫥窗設計等。
藝術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1.包括節目安排等。2.不包括從事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應歸入9030-16「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服飾設計業: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