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電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電力供應:包括太陽能、風力、水力、火力及核能等發電。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汽電共生業: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自來水經營業:從事住宅、工商業、船舶、市政及其他用戶用水之集取、淨化及分配之行業。
熱能供應業: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溫泉取供業:依溫泉法及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之規定,於取得溫泉水權並申請開發許可完成溫泉開發後,將溫
泉提供溫泉使用事業或他人使用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