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音樂藝文工作室(馬公市藝術表演業)

愛音樂藝文工作室應該怎麼走

愛音樂藝文工作室登記資料

愛音樂藝文工作室董監事名單

    愛音樂藝文工作室經理人名單

      愛音樂藝文工作室營業項目

      • J601010藝文服務業
      • J602010演藝活動業
      • 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
      • 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