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汽油、柴油及液化石油氣零售(無商品進、銷貨行為):包括經營者無商品之實際進、銷貨,且不擁有商品所有權。
氣體燃料供應:包括以管線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分裝等。
直營連鎖式便利商店汽油製造:包括高級汽油、無鉛汽油等製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醫療器材零售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地下水鑿井業:依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承攬供觀(監)測、研究、調查、抽汲、補注地下水之水井鑽鑿、維護及封填工程之行業。
加氣站業: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指備有儲氣設施及流量式加氣機,為汽車固定容器加注液化石油氣之場所。
第一類電信事業:依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相關管理規則規定,經營固定通信網路業(市內電話業務、長途電話業務、國際電話業務、電路出租業務、寬頻交換通信業務及數據交換通信業務);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行動數據通信業務、無線電叫人業務及行動電話業務、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及無線寬頻接取業務);衛星通信網路業﹝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中繼出租業務、衛星行動通信業務(包括衛星行動電話業務、衛星行動數據業務及衛星行動呼叫業務)及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包括衛星電路出租業及衛星小型地球電台網路出租業務)﹞之行業。
石油輸入業: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石油輸入之行業。
漁船加油站業: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計,主要為漁船固定油櫃加注燃料之場所。
加油站業: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式加油機,為機動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供給其他汽油、柴油消費者之場所。
公用天然氣事業:依天然氣事業法第3條規定,指以導管供應天然氣予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等用戶之事業。
石油煉製業: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指以石油為原料,經蒸餾、精煉及摻配之煉製程序,從事製造石油製品之事業。但瀝青製品製造應歸入C803990(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