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茶文化堂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茶葉批發未分類其他服飾品批發其他廣告服務:包括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分送、網路社群行銷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製茶業:從事茶葉製造之行業,包括分級、殺菁、發酵、揉捻、烘焙、加料、壓製等作業。
飲料製造業: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