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斯資訊社應該怎麼走
亞里斯資訊社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39679437
- 商業名稱:亞里斯資訊社
- 資本額(元):1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130219
- 財稅營業地址:苗栗縣頭份市民生里002鄰新生街50號 郵遞區號
- 組織類型:獨資
- 是否開立發票:是
-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 組織種類:獨資
- 登記機關:苗栗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林佳虹
- 出資額(元):100,000
- 現況:核准設立
- 地址:苗栗縣頭份市民生里2鄰新生街50號 郵遞區號
- 核准設立日期:2013/02/19 (民國 102/02/19)
- 最近異動日期:2020/04/06 (民國 109/04/06)
- 財稅設立日期:2013/02/19 (民國 102/02/19)
亞里斯資訊社董監事名單
亞里斯資訊社經理人名單
亞里斯資訊社營業項目
其他化粧品零售:包括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等零售。
其他未分類教育:包括速讀指導、社區大學、飛行訓練、電腦維修訓練、演講教育訓練、救生求生技能訓練、美姿美儀指導、珠心算教學、魔術教學、家事教育訓練等。
其他攝影:包括結婚、婚紗、商業等攝影。
經營網路購物:1.包括經營網際網路拍賣。2.不包括提供網路平台供進行零售交易之服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影印業: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產業育成業: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攝影業: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其他未分類教育:包括速讀指導、社區大學、飛行訓練、電腦維修訓練、演講教育訓練、救生求生技能訓練、美姿美儀指導、珠心算教學、魔術教學、家事教育訓練等。
其他攝影:包括結婚、婚紗、商業等攝影。
經營網路購物:1.包括經營網際網路拍賣。2.不包括提供網路平台供進行零售交易之服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影印業: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產業育成業: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攝影業: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