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笙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遊覽車客運:包括員工交通車經營等。
汽車租賃:包括貨車等出租。
小客車租賃業:依公路法之規定,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機車批發業: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車胎批發業: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從事F114010 至 F1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機車零售業: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車胎零售業:從事車胎零售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業:從事F214010 至 F2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汽車拖吊業:汽車拖吊之行業,含機車拖吊。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