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包括汽車用電池等批發。
全新汽車批發其他汽車零件製造:包括汽車用之水箱、座椅、車架、雨刷、踏板、輪圈蓋、濾清器、化油器、保險桿、後照鏡、散熱器、消音器、排氣管、方向盤、安全帶、安全氣囊、萬能聯桿、轉向系統、潤滑系統、車門、煞車器等製造。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包括礦車、纜車、軌道蒸汽機車、軌道柴電機車、軌道電力機車、車架、車軸、緩衝器、車架器、聯結器、車輪及車輛氣軔裝置、軌道車輛座椅等製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醫療器材零售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醫療器材批發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其他汽車服務業: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汽車修理業: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車胎批發業: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電池製造業: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軌道車輛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包括軌道車輛製造修配業、軌道車輛零件製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