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通順交通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普通倉儲經營全新汽車零售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包括汽車用電池等批發。
其他汽車貨運:包括附駕駛之貨車租賃、附駕駛之卡車租賃、汽車路線貨運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車胎批發業: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貨櫃出租業:指貨櫃所有人以貨櫃出租與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收取租金之事業。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汽車貨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經營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物品快遞、收送服務亦屬本細類。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建材批發業: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批發之行業。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從事F114010 至 F1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汽車拖吊業:汽車拖吊之行業,含機車拖吊。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CD01010至CD01080細類以外運輸工具及零件製造修配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