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成砂石行營業項目
- B601010土石採取業
- F211010建材零售業
- I601010租賃業
-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 ※申請所在地1樓為宅區營業項目第一項、二項、四項、五項、六項,依台灣省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15條1項7款規定,不得於住宅區設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不在此限。
- ※又商業登記後即取得營運主體資格,其另於商業登記之所在地外之不同地點營業,如屬分支機構性質,即應依商業登記法第14條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如無設帳計算盈虧損,其財務會計並非獨立,不構成分支機構要件之營業場所則無須辦理商業登記,惟仍須視實際情況洽國稅局辦理設籍課稅。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