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昕企業行(馬公市其他運輸工具租賃業)

安昕企業行應該怎麼走

安昕企業行登記資料

安昕企業行董監事名單

    安昕企業行經理人名單

      安昕企業行營業項目

      • JE01010租賃業(機車出租)
      • J701080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 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 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
      • 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