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企業社營業項目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包括書冊裝訂、書面燙金、書面壓花、書面上光等。
印刷:包括紙材、金屬材、塑膠材、橡膠材、樹脂材、皮革材等印刷及名片、喜帖、姓名貼紙、郵票等印製及成衣絹印、智慧卡印刷。
文具零售影印服務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印刷業: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打字業: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排版業: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影印業: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