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珠寶批發:包括鑽石、瑪瑙、翡翠、珍珠、珊瑚等寶石及其飾品批發;亦包括玉首飾批發。
金(銀)飾批發:包括黃金、白金、白銀等貴金屬製飾品批發。亦包括金、銀牌批發。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零售之行業。
礦石批發業: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珠寶及貴金屬製品製造業:從事珠寶及貴金屬之鑲嵌、鏤刻或琢磨,以製造各種首飾、案頭裝飾品及其他製品之行業均屬之。寶石琢磨及錢幣鑄造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