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包括電子開關、真空管、半導體裝置、微晶片、積體電路、印刷電路板等批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零售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化粧品零售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化粧品批發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電池製造業: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從事污染防治器材、設備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機械設備製造業: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