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吉星企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普通倉儲經營家電(視聽設備及家用空調器具除外)批發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從事電器及視聽設備之各種電子產品製造之行業。
但製造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應歸入CB01071(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各種大小家庭電器(冷氣機、冰箱、洗衣機、熱風機、乾燥機、電爐、烤箱、保暖器、冷熱水瓶)與電料、電線插頭、插座、日光燈、霓虹燈、燈罩及其他照明設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批發業務。
- 新汽車機車買賣批發業務(現場僅供辦公室使用)(中古車除外)。
- 各種汽車、機車零組件材料及汽機車百貨用品加工製造買賣批發業務。
- 代理前各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