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阿嬤農場營業項目
麵店、小吃店:包括提供各種傳統麵(米)食、道地小吃等,供顧客於店內食用或外帶之商店,產品價格低廉,店內多為座位有限,繁忙時間需與他人共用餐桌。亦包括粥品店。
蔬菜零售冰果店、冷(熱)飲店:包括豆花店、冰淇淋店等。
未分類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包括摩天樓展望台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動物服務業:經營非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公告之寵物,及非列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公告之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寄養之行業。
畜牧場經營業:經營種畜畜牧場、種禽畜牧場、生產畜牧場等之行業。
其他休閒服務業: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動物園業:指從事動物園經營之行業(涉及保育類動物之輸出入及展示,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社會教育法等規定辦理)。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農產品整理業:從事農產品收割後未銷售或加工前整理或初步處理之行業。如農產品清洗、農產品分級包裝等。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作物栽培服務業: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