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小食光餐飲店應該怎麼走
簡單小食光餐飲店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47750469
- 商業名稱:簡單小食光餐飲店
- 資本額(元):1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161027
-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中華路237號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中華路237號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高筱騏
- 出資額(元):10,000
- 現況:歇業
- 組織類型:獨資
-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7號 郵遞區號
- 核准設立日期:2016/10/27 (民國 105/10/27)
- 最近異動日期:2017/11/14 (民國 106/11/14)
- 財稅設立日期:2016/10/27 (民國 105/10/27)
簡單小食光餐飲店董監事名單
簡單小食光餐飲店經理人名單
簡單小食光餐飲店營業項目
- F501060餐館業
- 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第二層及地下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