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京群島商利友有限公司 - LITCORE LIMITED.應該怎麼走
英屬維京群島商利友有限公司 - LITCORE LIMITED.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53667361
- 商業名稱:英屬維京群島商利友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資本額(元):5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130322
-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港都里內湖路一段667巷9號4樓 郵遞區號
- 組織類型:外國公司在台之分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是
-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 組織種類:外國公司在台之分公司
- 公司狀況:核准登記 公司法第4條規定:外國公司,於法令限制內,與中華民國公司有同一之權利能力。 公司法第371條規定:外國公司非經辦理分公司登記,不得以外國公司名義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業務。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英屬維京群島商利友有限公司 - LITCORE LIMITED.
- 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500000
- 分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67巷9號4樓 郵遞區號
-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
- 核准登記日期:2013/03/21 (民國 102/03/21)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15/11/20 (民國 104/11/20)
- 財稅設立日期:2013/03/22 (民國 102/03/22)
英屬維京群島商利友有限公司 - LITCORE LIMITED.董監事名單
英屬維京群島商利友有限公司 - LITCORE LIMITED.經理人名單
英屬維京群島商利友有限公司 - LITCORE LIMITED.營業項目
通用電池零售:1.包括水銀、乾式電池(如1、2號、9v等)零售。2.不包括車用電池零售應歸入4843細類「汽機車零配件及用品零售業」之適當子類。
通用電池批發:1.包括水銀、乾式電池(如1、2號、9v等)批發。2.不包括車用電池批發應歸入4653細類「汽機車零配件及用品批發業」之適當子類。3.不包括非車用蓄電池批發應歸入4649-99「未分類其他機械器具批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塑膠膜、袋零售業:各種塑膠膜、袋零售之行業、如塑膠網袋、塑膠重合袋、塑膠捲撕袋、塑膠保鮮膜、塑膠編織袋、塑膠包裝袋、塑膠夾鏈帶等。
塑膠膜、袋批發業:各種塑膠膜、袋批發之行業、如塑膠網袋、塑膠重合袋、塑膠捲撕袋、塑膠保鮮膜、塑膠編織袋、塑膠包裝袋、塑膠夾鏈袋等。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業: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