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能三星廠綠電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包括閃光信號機、電鈴、警報器、電磁鐵、燃料電池、電子計分板、發光二極體(LED)顯示看板、電力交通號誌設備、電力用電阻器、電力用電容器、電力用變(換)流器、固體電池充電器、電力自動門裝置、具連接頭之延長線、超音波洗滌機(實驗室及醫學用除外)、內燃機電力設備及其組件、電動熔接設備、電動焊接設備、電動信號設備等製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