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藝工作室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運動服務:包括登山嚮導、運動裁判、競賽動物訓練等。
籌辦運動活動藝術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1.包括節目安排等。2.不包括從事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應歸入9030-16「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運動表演業: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運動訓練業: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