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根本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茶葉批發國產菸酒批發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包括筍干、各類澱粉(如樹薯粉、澱粉、糯米粉)等批發。
餐館、餐廳:1.包括各式本國及異國料理餐廳,主要以供應食物和飲品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商店,多為顧客入座後點菜,由服務人員送上菜餚。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5611-17子類「吃到飽餐廳」。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菸酒批發業: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食用油脂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