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宣企業社營業項目
民俗藝術表演:包括說書、說大鼓、相聲、醒獅團、鑼鼓陣、八家將、宋江陣、跳鼓陣、財神跳加官、電音三太子等。
未分類其他全新商品零售:包括紀念品、防身用品、印章、全新藝術品等零售。
切花、盆栽零售宗教、喪葬用品零售:包括香、蠟燭、神紙、冥紙、紙紮等及神像袍服、涼傘、旗幟等宗教繡品零售。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祭祀用品零售業: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零售之行業。
花卉零售業: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畜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