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加素有限公司應該怎麼走
愛加素有限公司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24659118
- 商業名稱:愛加素有限公司
- 資本額(元):1,0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140818
-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新生里自強一路139巷42-1號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 公司狀況:解散 (112年02月02日 高市府經商公字 第1125034220號)
- 公司名稱:愛加素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1,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一路139巷42之1號 郵遞區號
-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核准設立日期:2014/08/18 (民國 103/08/18)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0/02/21 (民國 109/02/21)
- 停業日期(起):2022/05/24 (民國 111/05/24)
- 停業日期(迄):2023/05/23 (民國 112/05/23)
- 財稅設立日期:2014/08/18 (民國 103/08/18)
愛加素有限公司董監事名單
- 董事:莊傳宗 ( 出資金額:1,000,000 )
愛加素有限公司經理人名單
愛加素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非酒精飲料批發:包括汽水、果汁、礦泉水、茶飲料、咖啡飲料等批發。
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包括筍干、各類澱粉(如樹薯粉、澱粉、糯米粉)等批發。
便當、自助餐店:1.包括以便當、餐盒等固定菜餚或以自助型式提供顧客選取菜餚,供顧客於店內食用或外帶(外送)之商店,顧客多於進食前付帳,產品價格平價。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 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 5611-17 子類「吃到飽餐廳」。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飲酒店業: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食用油脂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糧商業: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食品顧問業: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包括筍干、各類澱粉(如樹薯粉、澱粉、糯米粉)等批發。
便當、自助餐店:1.包括以便當、餐盒等固定菜餚或以自助型式提供顧客選取菜餚,供顧客於店內食用或外帶(外送)之商店,顧客多於進食前付帳,產品價格平價。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 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 5611-17 子類「吃到飽餐廳」。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飲酒店業: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食用油脂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糧商業: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食品顧問業: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