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安工程企業行營業項目
- 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
- A102080園藝服務業
- E901010油漆工程業
- 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
- 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 F220010耐火材料零售業
- F207010漆料、塗料零售業
- F206010五金零售業
- F211010建材零售業
- F111090建材批發業
- EZ11010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
- 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 IZ12010人力派遣業
-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 E801010室內裝潢業※本案馬公市中衛段1546地號土地使用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該用地容許作民宿、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使用。
- ※營業所在地僅供辦公室使用,惟未來實際營業場所,仍需符合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