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術苑營業項目
藝文作品展覽活動籌辦:包括古文物展覽活動籌辦。
藝術作品修復:包括博物館典藏文物修復服務。
工藝品創作:包括皮革、陶瓷、石材、玻璃、纖維(染、織)、木材、竹材、紙、金屬、漆、複合媒材等工藝創作。
繪畫創作:包括版畫等創作。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