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海洋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近海及沿岸漁撈淺海養殖內陸漁撈:包括湖泊魚撈。
水產品零售:包括魚類、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零售。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遊樂園業: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一般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其他休閒服務業: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水器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觀賞魚零售業:從事各種觀賞魚零售之行業。
漁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漁網具零售之行業。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其他漁業:從事 A301 至 A302 小類以外之其他漁業之行業。
漁業服務業:提供漁業生產服務之行業,如漁業補給業。
對外漁業合作業:以提供漁業技術,在外國專屬漁業區、經濟海域或中華民國境內合作經營漁業之行業。
娛樂漁業: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行業。
水產養殖業: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而出售成體或幼體之行業。包括海面養殖業、內陸養殖業、其他水產養殖業。
近海沿岸及內陸漁撈業:使用動力漁船在我國經濟海域(十二至二百浬)或領海(十二浬)內或湖泊、河川、水庫等內陸水域從事漁撈之行業。包括近海漁業、沿岸漁業、內陸漁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