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鴻實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焚化廠及廢棄物處理廠營建其他公用事業設施工程:包括水庫、灌溉系統、自來水淨水廠、抽水站、發電廠等營建。
預拌混凝土工程廢水及污水處理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下列工程之行業:
一、地下電信管線結構體工程。(不含電線電纜)
二、地下電力管線結構工程。(不含電線電纜)
三、地下自來水管直徑二千五百毫米以上之幹管工程。
四、下水道幹管工程。
五、地下水利管渠工程。
六、地下共同管道結構體工程。
預拌混凝土工程專業營造業: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預拌混凝土之泵送、澆置、搗實工程之行業‧
廢(污)水處理業: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零售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下列工程之行業:
一、水污染防治工程。
二、空氣污染防治工程。
三、噪音及震動防制工程。
四、廢棄物處置資源化處理工程。
五、土壤污染防治及復育工程。
六、環境監測工程。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從事污染防治器材、設備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