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藝術文化創意有限公司應該怎麼走
做藝術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00109883
- 公司名稱:做藝術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資本總額(元):200,000
- 代表人姓名:吳為竹
-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北區淡溝里館前路19號7樓之1 郵遞區號
-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 核准設立日期:2024/10/24 (民國 113/10/24)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5/03/04 (民國 114/03/04)
做藝術文化創意有限公司董監事名單
- 董事:吳為竹 ( 出資金額:200,000 )
做藝術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經理人名單
做藝術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產業育成業: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留、遊學服務業:從事海外進修學位之留學、短期學分課程之研修、或旅遊學習課程等入學之諮詢、安排或代辦申請手續等之業務。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產業育成業: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留、遊學服務業:從事海外進修學位之留學、短期學分課程之研修、或旅遊學習課程等入學之諮詢、安排或代辦申請手續等之業務。
奧斯福爾文教機構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96巷70號1樓
凱林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106巷59號1樓
宏旻紙品有限公司
臺北市內湖區潭美街543號3樓
林旺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68號
元亨利貞出版有限公司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345巷4弄5號1樓
泓星娛樂有限公司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50號3樓之4
寶來文創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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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康商行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18之3號7樓
峻年文具印刷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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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星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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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義文具印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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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書局
臺北市松山區福德街296號1樓